长春建筑学院城建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

来源:城建学院  发布时间:2015-07-18  浏览次数:4

 
       教研室是系教学人员按学科组建而成的以教学、科研为主要任务的基层组织。教研室主任在系主任、分管副主任领导下,负责本教研室的各项工作,并接受学院教务、科研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。其主要职责是:
       1、年初制定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年末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,写出工作总结。
       2、组织本教研室成员认真制(修)订并执行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,选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,编制、审核教学进度表。
       3、安排本教研室成员的课堂和实验教学、科研工作任务,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、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。
       4、制定并实施本教研室的师资队伍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实验室建设计划。
       5、负责本室教师所教课程的考试改革、题库(试卷库)建设工作,负责审核试卷。期中、期末考试过程中,按照学院和系的安排,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命题、阅卷、评分和分析试卷。
       6、定期组织教研活动(如集体备课、听课、新教师试讲、观摩教学、专题报告、研究教学方法、改革考试方法、交流教学经验等)。每学期听课5—8节。
       7、制定并组织实施教研室科研计划,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,组织申报、研究教学、科研课题。
       8、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考核,核定教学、科研工作量。
       9、在系领导下,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政治学习、思想教育、新教师的教学指导及其它行政事务工作。
       10、收集本教研室人员对学院、系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做好反馈工作。
       11、自觉接受学院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,不断改进教研室工作。
       12、完成学院和系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
 
 
城建学院
2013年3月 11日